第十类  医疗器械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注释】

第十类主要包括医疗仪器、器械及用品。本类尤其包括:――医用特种家具;――橡胶卫生用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矫形用绷带。

第十类商标分类表
出牙咬环(100018)奶瓶(100028)吸奶器(100107)婴儿用安抚奶嘴(100145)奶瓶阀(100169)奶瓶用奶嘴(100170)婴儿用奶嘴式喂辅食器(100254)婴儿安抚奶嘴用带链夹(100266)婴儿牙龈按摩器(100271)阻止幼儿吮吸用塑料拇指套婴儿奶瓶的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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