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的路上,又是一波波的黑衣人倒在两人面前,维可对此表示很满意,如果有可能的话,她想把这新闻扩展成纪录片。
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刀尖上的丧钟。
眼前炫丽的画面,再配上她专业的解说,她觉得自己肯定会火,台词她都想好了,比如说:
“当初春的第一缕月光撒在哥谭的大地上,穿着黑黄盔甲的人就拿上磨得锋利的长刀从家里出发了。她穿过满是尸体的路面,来到另外一个满是血的世界嬉戏。这是一个杀手的古老习俗,也是丧钟平日里赖以消遣的生活方式.......”
“尸体,无疑是生物学和伟大杀手的共同结晶,肌体与刀锋的默契配合,让这温暖热情的内脏瞬间迸出又随即粉碎,只留下质朴的香气和空虚的躯壳.......”
“入春了,身处哥谭的丧钟又砍死了几百人;南部的黑箭选择使用弓箭;而距离不远的死亡射手更加喜欢狙击步枪;东边的西瓦女士则选择了用自己的双手,不同地区的杀手都各有所好.......”
看着苏明和辛迪在人群中行云流水般的杀戮技巧,她深刻地认识了血腥和暴力的美学,那些墙壁上的血迹,在她的眼中渐渐变得像是有自我意志的绘画。
每一道血线,每一片红色的潮湿,每一块内脏碎片,都像是在表达着什么,什么来自于更高层面的精神和意念。
如果这个念头让苏明知道了,他肯定会送给她一只白鸽,并且鼓励她去当导演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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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敌人已经后继无力了,两个丧钟完全瓦解了她们的战斗意志。
其实对于苏明来说,她们是几百人一次冲上来,还是几十人几十人一点点添油,区别不大,普通人的数量,只是个再微小不过的问题。
甚至在他脑海中的种种计算里,这些黑帮份子的数量多少都不能构成一个变量,他脑中只有‘面对一群普通敌人时的前进速度’这么一个常数。
不管对方有多少人,手里拿着什么样的武器,丧钟前进的速度就放在那里,阻挡不住。
终于在消灭了最后一群敌人之后,他们来到了两扇巨大的门前,这门修得非常漂亮,一看就是高档酒店里拆下来的。推开门,里面是一间像是书房样的大厅,壁炉还在熊熊燃烧着,但里面并没有人。
屋子里有雪茄和酒精的味道,显然是法尔科内招待了戈登,两者之间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