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奇面前的小乞丐,蓬头垢面,穿着一身破烂的运动服,左边的裤脚消失半截,一张脏兮兮的脸,长得很普通,雀斑很多,就是一双眼睛很有神,应该是个机灵的少年。
二者年纪相仿,小乞丐却尽力把自己的身体往墙角缩,生怕与唐奇触碰。
刚刚大部分的流浪汉都贪婪看着他手里的汉堡热狗,只有这个少年畏缩躲避,眼神之中看不见对唐奇的陌生,似乎知晓唐奇是什么人一样。
而他听见问题,犹豫着看了唐奇一眼,才咧开嘴,露出漏风的牙齿,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之前偷面包被抓进去过,看见过你办理入职手续,和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
这个答案让唐奇微微错愕,随口又问道:“那你见到我,为什么不跑,不怕我找借口又抓你进去?”
唐奇这话当然是故意威吓小乞丐的,事实上他虽然有这个权利,但肯定不会这么用,只是一些恶劣的警察,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拿这些流浪汉乞丐出气。
谁知道听见他这么说,小乞丐立刻抬起头,眼中闪烁着惊喜,期待道:“真的可以么?只要你不让人毒打我,也别把我关进黑帮笼子,我愿意被抓进去,这样今天我能睡个好觉,还能吃一顿饱饭。”
如果是原身,听见这个答案,只怕是无法理解这个少年的想法。
但唐奇,似有所觉看了一眼少年那缺了裤脚的左腿,小腿肌肉明显萎缩,是个残疾少年,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不去找工作养活自己,不论是工厂还是商店,都不会雇佣一个残疾小孩。
跛脚的小孩,干活不利索,一不小心出事了还要负责任,如果是在联邦大城市,或许能在福利机构找到一点活计。
可惜,这里是梅瑟市,一座虽然厚重,但却冰冷又黑暗的城市。
他的命运,如果是运气好一点,大概可以靠着一些好心人的救助,以及街头的残羹冷炙,活到成年,再想办法一路乞讨去大城市,或许还有更多的希望。如果运气差些,大概某一天会遇上街头恶汉或者恶劣警察,被毒打一顿,死在严酷的冬天,然后在次日清晨,被丢进恶臭冰冷的收尸车内,与其他尸体一起被焚化。
虽然年纪很轻,不过他显然已经隐隐看到了这两条未来的路,所以对于可能出现的机会,他都会竭尽全力的抓住。
比如这一刻,他明明已经饥肠辘辘,却死死压住自己看向那些诱人的、散发着浓香热气汉堡的冲动,尽力在唐奇这个“大人物”面前展现出自己真诚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