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去趟漳州吧,盘点漳州十大特产

来源: 千城特选2024-09-04漳州特产哪里买、漳州十大特产
总要去趟漳州吧,千城特选商城为您精选了漳州十大特产,包括白水贡糖、漳州芦柑、东山鲍鱼、云霄枇杷、漳州八宝印泥、片仔癀、东山芦笋、豆花粉丝、琯溪蜜柚、浮宫杨梅等。买特产,你有更好的选择,不妨微信搜索“千城特选”小程序商城看看哦。

总要去趟漳州吧,吹吹九龙江的晚风,逛逛古城墙下的老街,尝尝漳州卤面的醇香,品味芗城的秋韵。当然漳州十大特产定然不能错过。


一、白水贡糖
白水贡糖是一道美味可口的传统名点,因其产地在龙海市白水镇楼棣村,闻名久远而得名。其特点是香、酥、醇、美,入口自化,回味无穷。


二、漳州芦柑
漳州芦柑又名“八卦芦柑”,因具六到八条放射状沟纹,形如“八卦”而得名,被视为柑中极品,国际上素有“东风佳果”之美称。


三、东山鲍鱼
东山鲍鱼素来就有“海产八珍之冠”的美誉,其蛋白质含量高、肉质细腻、口感鲜美,不管是清蒸还是烧烤都十分的美味。


四、云霄枇杷
云霄枇杷在漳州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其有着药食两用的功效,需求量十分的大。不仅果实个大质优,还具有早熟的特点。


五、漳州八宝印泥
漳州八宝印泥是漳州传统的汉族工艺品,在古代属于贡品,是闻名中外的“漳州三宝”之一,素有“文房五宝”之称。


六、片仔癀
片仔癀与漳州八宝印泥、漳州水仙花并称为“漳州三宝”,是蜚声中外的名贵中成药。片仔癀是用名贵中药精制而成的,对疼痛、发热等有显著疗效。


七、东山芦笋
东山芦笋是东山县特产,芦笋在漳州特产中的名气已经蜚声海内外。东山县生产的白芦笋嫩茎外观表现乳白,皮层较薄,肉质细嫩。


八、豆花粉丝
豆花粉丝是漳州的传统小吃,其所用的“豆花”其实是点了少量盐卤的豆浆,等其出现了絮状的凝固物后将其盛出,其质地绵软细腻,十分的爽口。


九、琯溪蜜柚
琯溪蜜柚原产与平和县,是栽培柚类的名品。琯溪蜜柚果大无核质优,适应性强,高产,商品性佳,可谓柚中之冠。


十、浮宫杨梅
浮宫杨梅是漳州浮宫有名的特产,它因色泽红润发紫、果大汁多、味美鲜甜驰名中外。不仅好吃,它还含有多种微量的矿物质元素。


每一样漳州特产都有着不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代表着漳州美食和文化的精髓。如果你来到漳州,一定不要错过尝试它们的机会哦。

7×24h 快讯

央行等八部门: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应予以禁止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2小时前

央行等八部门: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通知指出,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2小时前

央行等八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2小时前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关于虚拟货币,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等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2小时前

分子之心MoleculeOS完成重大代际升级

36氪获悉,近日,分子之心宣布其AI蛋白质优化与设计平台MoleculeOS完成重大代际升级。同时,分子之心依托NewOrigin(达尔文)创新算法,解决了AlphaFold 3等模型无法解决的产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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